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马鞍山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评审办法》,在施工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我处组成验评组对全市申报的19个工地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有16个工地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现决定授予上述十六项工程“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详见附表)称号。
附件:2019年度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一览表(第二批文件)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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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