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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两个项目用砂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建管工〔2019〕61号

发布于:2019-12-11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20191031日,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在对马鞍山恒泰·达观天下三期和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纪律审查场所)两个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砂材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要求。市住建局、市建管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督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鞍山恒泰·达观天下三期,建筑面积81046.99㎡,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马鞍山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省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调查了解,该批砂材使用于施工临时便道。
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纪律审查场所)项目,建筑面积17227.2㎡,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调查了解,该批砂材使用于临时水沟砌筑及沟侧壁抹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现场用砂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处理意见
(一)责令两个项目立即停工整改,责成两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查明该批砂材来源,违规用砂相关证据和线索我处将按规定予以移交上报。
(二)对马鞍山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三)对安徽省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斌、安徽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范旭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楼驰俊、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梁明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各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两个项目现场用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移交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违规使用海砂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关于禁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海砂的通知》(马住建[2018]343号)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海砂及其制品使用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切实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确保工程质量。
(二)按照“不上岸、不进站、不进场”的工作目标,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加强对建筑用砂的采购、检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强化建筑用砂的质量监控,严格执行建筑用砂的进场验收和用前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建立完善建筑用砂采购、检测和使用台账,把建筑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作为进场复检的必检项目之一,对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和检测管理机构。
(三)我处将进一步加大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在建建筑工程建筑用砂情况的检查、抽检力度,对建筑用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和工程项目,依法查处追责,并通过联动执法,追根溯源,深挖打击,做到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处理一起,对涉嫌犯罪的,深挖彻查,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2019123

(本文转自: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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