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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管工〔2020〕38号

发布于:2020-07-22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建管工〔202030号)等文件精神及市住建局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和年初工作安排,市建管处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了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527号)、《关于扎实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08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20502号)、《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2054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排水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城明电〔202015号)等文件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建管处分两个检查组于615日至715日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此次共检查了市主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8,涉及施工企业65家。
检查情况表明,全市大多数建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建管工〔202030号)要求对所属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有序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开展危大工程及受限空间的隐患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可控。检查也发现仍有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现场安全管理松懈,隐患整改消除不彻底,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此次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
二、存在问题
1少数项目安全管理乏力。主要表现在:“六项机制”风险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频次少,现场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在岗履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调整未能及时更新登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视不够,未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如安徽省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马鞍山恒泰达观天下三期西组团项目、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马鞍山市慈湖水厂二期及污泥处理项目。
2、个别项目防坍塌、防倾覆隐患排查不力。主要表现在: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等危大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方案未及时审批,落实不严格;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甚至个别基坑边坡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出现局部坍塌。如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林语春风园项目。
3、部分项目防高坠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不彻底。主要表现在:一是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扫地杆、水平杆和剪刀撑等杆件设置不到位,安全网破损未及时修复;二是脚手架搭设未跟上工程进度,架体上建筑垃圾和材料未能及时清理;三是临边洞口防护未跟上工程进度;四是落地式卸料平台未按专项方案搭设。如江苏音飞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智能化储存设备生产线项目。
4、少数项目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电缆线乱拉乱接,开关箱与设备距离过大;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生活区、材料堆放区等处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部分灭火器存在过期、失效现象。如: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朝晖·东方城酒店三区32-34#及地下车库项目。
5、部分项目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石材切割作业未按规定采用湿法作业;裸露土方及易扬尘颗粒状材料未及时覆盖或密闭存放;道路硬化不到位,路面保洁、洒水不及时;封闭围挡不到位,砂浆搅拌机未密闭;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如:马鞍山佳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圳秀国际都会·金湖湾B区项目。
6、个别建设单位文明创建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未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地施工围挡设置的通知》(马文明办[2019]69号)文件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围挡公益广告局部破损未及时修缮。如马鞍山亚宸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亚东印山府(1-11号楼、地下车库)项目。
三、处理意见
1、对在本次检查中,现场安全管理较好、安全防护和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的陶然里养老项目(建设单位:马鞍山润园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祥;施工单位:中海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振兴;监理单位: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良明)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2、对未认真开展自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13个项目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详见附表)。
3、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扬尘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的下列项目予以移交立案查处。
1)林语春风园1-4#6-8#12-13#16#20#楼及地库(含人防)项目。建设单位:马鞍山市锦家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智能化储存设备生产线项目—2#厂房(含变电所、空压站)、1#仓库、废品库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音飞智能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音飞建设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议对安全意识淡薄、项目监管不力、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下列人员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惩戒。
1)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善忠[马鞍山恒泰达观天下三期西组团S10#S11#S13#楼项目、林语春风园1-4#6-8#12-13#16#20#楼及地库(含人防)项目]
 
2)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束开珍(马鞍山市慈湖水厂二期及污泥处理工程-建筑物:污泥脱水车间,构筑物:排泥池、配水井、浓缩池)。
3)安徽省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斌(马鞍山恒泰达观天下三期西组团S10#S11#S13#楼)
5、本次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业绩和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通报批评的施工现场及相关责任主体一览表(2020年第二季度)

附件:
通报批评的施工现场及相关责任主体一览表(2020年第二季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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