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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在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18-12-02 

建管监〔2018〕109号

各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市住建委《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马鞍山市建管处建设工程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市建管处从市监理专家库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9月至10月底对市区及各开发园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了“双随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本、外地监理企业共34家,检查组对其监理的36项在建工程的监理机构进行了检查,对17个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监督执法意见书。此次检查,从监理企业市场行为、监理工作服务质量、监理履职履约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反映,自开展监理机构“双随机”专项检查及监理企业信用考核以来,我市监理市场总体规范有序,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大多数项目监理机构都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以及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如节能环保型高温材料智能化制造基地及钢铁高温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监理机构、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教育园项目监理机构等),但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低价中标并履职不到位,人员配备不满足合同约定及现场需求,企业对项目部缺乏管理且监理工作开展不规范,对施工单位报审资料审查不严格,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现场实际人员与合同人员不符、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人员任命(授权)及变更手续不齐全;部分项目总监到岗率较低,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约定及总监相关职责,由他人代替行使职权。较为突出的如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零部件基地项目、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远荣机器人3#厂房、马鞍山华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马鞍山市向山生活垃圾卫生镇埋场分区改造工程、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钟山路与青邮路交叉口东南角(二十二中东侧和南侧)地块项目、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安粮城市广场项目、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中丞国宾府项目等。

2、部分监理企业对项目部缺乏管理且监理工作开展不规范。一些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存在编制不及时、审批手续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无针对性等现象,专业监理细则有缺失;监理日志的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监理日常工作;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未能按规定按期编制工程监理月报,召开监理例会较少、未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较为突出的如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零部件基地项目、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碧桂园.天域项目、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轻金属精密合金产品制造项目、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零部件基地项目、江苏森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森隆英郡项目等。

3、部分项目监理机构不按规范程序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审资料进行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审查不严,对部分项目中缺失关键方案和措施未能提出意见;未认真审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未认真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安全许可手续;对进场材料、隐蔽工程、检验批及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过程测量及节能工程的报验审查把关不严等现象。较为突出的如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明发明博小镇启动区商业地块(酒店)、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碧桂园.天域项目、马鞍山和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安徽亚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等。

4、部分项目监理机构不按规定、规范要求对工程开展巡视检查、旁站监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工作。较为突出的如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零部件基地项目、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马鞍山市恒大绿洲项目、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钟山路与青邮路交叉口东南角(二十二中东侧和南侧)地块项目等。

5、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较为突出的如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零部件基地项目、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钟山路与青邮路交叉口东南角(二十二中东侧和南侧)地块项目、江苏森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森隆英郡项目等。

三、检查处理意见

1、对以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1)马鞍山博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型高温材料智能化制造基地及钢铁高温材料创新中心项目监理机构)

2)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教育园项目监理机构);

3)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交警支队博望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机构);

4)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万达广场南区三期住宅项目监理机构)

2、对以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1)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碧桂园.天域项目监理机构);

2)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恒大绿洲项目监理机构);

3)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轻金属精密合金产品制造项目);

4)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丞国宾府项目监理机构);

5)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粮城市广场项目监理机构)。

3、对以下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建议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1)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章秀娟;

2)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陈建春;

3)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 张春花;

4)江苏森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缪砾跃;

5)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蒋小银。

 

 

20181126

(本文转自: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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