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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9年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19-10-24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我站根据工作计划自918日至930日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组织开展了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由工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常见质量问题防治、资料整理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受检工程的材料和实体进行抽测。
本次共检查8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城镇污水处理项目3个、城市供水项目1个、水环境治理项目1个、道路项目3个。现场监督抽检取样共33组(处),其中钢筋、砂、人行道面包砖等原材料抽样16组,道路基层压实度、厚度抽检10处,结构混凝土强度抽检7处。
从检查结果反映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大多数工程各方主体能较好地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相关规定,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能够到岗履职,资料能及时收集整理。抽检的钢筋、砂、人行道面包砖等原材料合格率均为100% ,抽检的道路基层压实度、厚度均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抽检的结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均能够满足设计强度等级要求。本次检查也发现少数企业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行为不规范、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未落实等问题。此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2份。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少数工程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责;如马鞍山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监理单位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陶经虎。二是桩基验收记录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不全;如马鞍山市慈湖水厂二期及污泥处理工程。三是现场无混凝土试块标养室,标养试块在现场留置时间过长;如慈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
2、个别工程对原材料进场把控不严。主要表现在:使用的水泥、砂、人行道面包砖等原材料进场报验不及时、未经复检即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报验、复检制度,对未经报验、复检合格的材料进场使用未及时制止。如安徽广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马鞍山天宸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文苑一路(新庄路-丁香路)工程。
    3、个别工程落实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不力。主要表现在:未按《马鞍山市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如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曙光路(电业路—北塘路)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存在多处裂缝。
三、处理意见
1、对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工程,责成建设单位举一反三,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处理,整改结果书面报市建设工程监督站。
2、对曙光路(电业路—北塘路)工程的承建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和才、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黄先进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3、对马鞍山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监理单位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陶经虎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4、根据《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建议对文苑一路(新庄路—丁香路)工程的承建单位安徽广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诗葛、监理单位马鞍山天宸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戴敏分别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并录入安徽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信用惩戒。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质量管控,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2、严把工程材料关。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建立健全材料台帐并按要求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中。

3、认真开展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马鞍山市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切实减少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升我市市政工程质量水平。

2019年1016

(本文转自: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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