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冬季及2021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20〕102号)《马鞍山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马安〔2020〕7号)、《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除隐患、严执法、降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安办〔2020〕75号)等文件精神及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及考核依据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马鞍山市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以及相关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企业自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对照检查主要内容立即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于12月18日前,将自查结果按《工程项目安全及疫情防控隐患排查(自查)表》(见附表)认真填写,上报我处工监站(电子邮箱:aqzlywq@163.com)。
(二)检查考核
12月18日开始,我处将由处领导带队对全市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所属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具体检查时间不事先告知。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检查要点:
1.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近期有关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和疫情常态化防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落实情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及按专项方案执行情况。
3.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情况;重点人员摸排管控情况;“安康码”宣传推广应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卫生防疫宣传教育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4.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起重伤害等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实体防护与作业人员行为规范情况;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5.人员集中居住区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活动板房等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禁放、文明养犬、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情况;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
(二)企业考核要点:
1.企业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价情况。
2.一年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及标准化创建情况。
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
4.企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企业对施工现场的检查、考核和奖罚等安全管理情况。
6.企业配备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批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我考核。将本次检查考核与专项整治、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责任到人,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全面自查。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
(三)、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我处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消除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一律采取通报批评、移交立案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诚信信用扣分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四)、此次检查考核将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核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业绩和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工程项目安全及疫情防控隐患排查(自查)表
马鞍山市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