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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于:2013-07-25
马鞍山、合肥、淮南分公司及直属项目监理部:
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温天气条件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要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一线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强对施工现场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管理。为防范高温期间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各分公司要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检查,对重要部位及工序进行平行检验,做好旁站记录,真实记录高温施工期间施工过程及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现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马鞍山市《关于加强高温期间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公司及直属项目监理部认真执行。
附件1:安徽省住建厅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附件2:马鞍山市关于加强高温期间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业务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建质函〔2013〕73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温天气条件下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夏季高温季节,容易引发一线作业人员中暑死亡事故,也是高处坠落、触电等安全事故多发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把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当前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施工现场,亲临指挥,慰问一线作业人员,督促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生产生活环境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制定相应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一要妥善安排施工计划,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二要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5°C以上时,禁止午后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宜采用“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延长午休”等错时作业措施;三要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定期供应凉茶等清凉饮料;四要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五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三、突出重点,抓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在建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夏季高温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触电以及防火灾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加强应急职守,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高温天气信息,发布预警;根据夏季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行业运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同时,要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 2013年6月19日
附件2:
关于加强高温期间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质监站、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期,为防范高温期间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各施工监理企业应把夏季施工质量管理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检查,对重要部位及工序进行平行检验,做好旁站记录,真实记录高温施工期间施工过程及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混凝土浇筑前,应提前半天将模板充分浇水湿润,避免由于模板干燥变形造成混凝土构件不成型、缺棱掉角、塑性裂缝、麻面等质量缺陷。
二、夏季混凝土浇筑后表面水分蒸发速度较快,应采取冷却混凝土、向表面喷水、防风干等措施,以降低表面水分蒸发速度。
三、科学组织施工、高度重视现浇混凝土高温养护工作,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特别是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应在浇筑后2小时内覆盖保湿并加强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十四昼夜,浇水的次数以保证混凝土具有足够湿润状态为宜。
四、混凝土浇筑,应及时振捣密实。混凝土浇筑不能连续完成的,间歇时间白天不能超过60分钟,晚上不能超过90分钟;间歇时间较长又仍需浇捣的,必须等待混凝土达到能抵抗外来振动的能力后方能进行。
五、砌体施工前半天,应将砌块材料浇水湿润,在砌筑过程中,如仍有部分干燥砌块,应当及时补充喷水,严禁使用干砖或湿润不充分(湿润深度以达到15mm为宜)的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但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对砌筑后的墙体,应进行适当的养护,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拌成后2h内使用完毕。
六、内外墙粉刷,楼地面装饰前,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并冲洗湿润,确保基层与面层的粘结牢固,粉刷层施工完毕后,仍应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七、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加强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加强混凝土拌制质量的管理,试配时应控制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值,严格按照配合比拌制,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夏季施工混凝土的坍落度;合理安排生产,有效减少混凝土拌制出料后到现场的时间,混凝土从运输到输送入模时间不宜超过1h;严禁混凝土二次加水搅拌。
八、各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要加强和重视夏季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在养护过程中要做好真实有效的记录,并做好防暑降温的资金和物资保障,配置通风降温设施和设备,购置和配发各种防暑降温物品,露天高温作业岗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能够避开中午高温时间的,应尽量错开,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九、我站将加强高温期的施工质量巡查,如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限期进行整改,或进行返工处理,并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知!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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